猎头维尔斯分享:必须收藏!厦门人才政策2021年申报月历发布!
若说“抓住机遇、改革创新”是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特点
那么,重视人才、尊重人才、与人才共同发展就是厦门人才工作的内在品质
厦门正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为各路英豪来厦创业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安家补贴、子女教育、生活补助、个税优惠......您想要的我们都有
来厦门,您就是厦门天空中最亮的那颗星
2021年厦门市各项人才政策申报已陆续启动
为方便全市人才一站式了解厦门人才政策
厦门市委人才办专门编辑
“厦门人才政策2021申报月历”
助力您踩准脚步 C位出道!
二月
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配售
住房政策
新引进来厦工作的A+类人才
提供不高于200平方米免租10年的人才住房
对于A、B、C类高层次人才
分别配售最高15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申报时间:2021年2月至3月
责任单位:市住房局
经办处室:住房保障处
联系方式:968383
三月
高层次留学人员
生活津贴
引进到本市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在其受聘期间,按规定发给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最长发放时间为5年。
子女教育
高层次留学人员的子女转入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时,允许择校或择园就读,免收择校择园费用。
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入学考试,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
申报时间:2021年3月
(出国留学取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随时申报)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经办处室: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92-5359782
集成电路产业人才
高端人才引进补助
经IC领导小组认定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定标准》A类、B类、C类集成电路高端人才分别享有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产业相关紧缺专业毕业生生活补助
各类毕业生来厦集成电路企业就业生活补助标准如下:
本科生1200元/月、硕士生1800元/月、博士生3000元/月
申报时间:2021年3月22日-4月12日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经办处室:电子信息处
联系方式:0592-2896758、0592-2896779
四月
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柔性高层次人才)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等四类。
申报时间:2021年第二季度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经办处室:人才处
联系方式:12333
医疗卫生人才
安家补贴及工作补助
学科领军人才
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及400万元的工作补助。
学科带头人才
给予80万元的安家补贴及300万元的工作补助。
学科骨干人才
给予60万元的安家补贴及250万元的工作补助。
学科后备人才
给予40万元的安家补贴及80万元的工作补助。
引进团队的
工作补助最高可提高至600万元。
申报时间:2021年4月起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经办处室:组织人事处
联系方式:0592-2048870
院士专家工作站
运行经费支持
通过考核认定的申报单位,在其稳定运营一年后可给予连续3年、每年5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
申报时间:2021年4月起
责任单位:市科协
经办处室:学会部
联系方式:0592-2273062
高技能人才
资金奖补
对获评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给予8万元资金奖补
申报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经办处室:职建处
联系方式:0592-5328021
市拔尖人才
扶持政策
入选市拔尖人才的,可享受子女择校、奖励津贴、学术休假、健康体检等人才优惠政策。
申报时间:2021年4月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经办处室:人才工作局
联系方式:0592-2892516、2892519
“双百计划”创新
创业人才
经费支持
高层次创新人才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领军型创业人才根据创业企业发展阶段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5年场租补贴,人才个人3年个税奖励等。
安居政策
入选人才最高可获得120㎡或160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8000元租房补贴。
教育政策
入选人才子女可在义务教育阶段或学前教育阶段择校一次。
医疗政策
高层次创新人才和成熟期领军型创业人才可享受三级医疗保健。
申报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经办处室:人才工作局
联系方式:0592-2892521
五月
本土领军人才
经费支持
对入选“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的,按A+类、A类、B类、C类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特殊经费支持。
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的,按获得国家级支持经费1:1进行配套。扶持经费分两期拨付至用人单位,首期拨付50%,一年半后考核合格的再拨付50%。
申报时间:2021年5月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经办处室:人才工作局
联系方式:0592-2893883
重点产业人才
一次性薪酬津贴
(1)担任中层以上专业技术或专业管理岗位职务,年薪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引才资助对象,给予15万元薪酬津贴。
(2)聘用人才年薪达到30万元(含)或团队人才薪酬达到20万元(含),给予10万元薪酬津贴。
劳务报酬津贴
柔性人才资助对象,根据本地企业按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总额(不含分红、股权激励)给予20%,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劳务报酬津贴。
申报时间:2021年5月-9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经办处室:创新与高技术处
联系方式:0592-2893334
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
入学优惠
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入学优惠。
第一类人才,其子女入园入学时可享受择校或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申请择校的机会只有一次。
第二类人才享受本市户籍待遇,其子女入园入学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申报时间:2021年5月至7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经办处室:基教处
联系方式:0592-2135551
软件信息人才
生活补贴
年薪在社平工资5倍以上(含)的,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
年薪在社平工资4倍以上(含)且低于5倍的,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
年薪在社平工资3倍以上(含)且低于4倍的,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
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新引进人才按照以上标准兑现,存量人才按照以上标准的80%兑现。
申报时间:2021年5月起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经办处室:软件和数字经济发展处
联系方式:0592-2896586
“双百计划”领军人才创办企业
业务收入奖励
奖励标准
“双百计划”领军人才创办、符合我市《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或列入我市重大项目计划、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其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奖励期限最长3年。
新引进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符合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引进条件的闽籍专家、闽籍优秀企业家所创办的企业参照执行。
申报时间:2021年5月起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经办处室:中小企业处
联系方式:0592-2896830、0592-289683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
经费补贴
20万元/人,分4次发放,每次5万元
申报时间:2021年5月、11月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经办处室:职专处
联系方式:0592-5399278
服务外包人才
扶持政策
服务外包领军型人才
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50万元;
服务外包骨干型人才
年薪4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个人申报收入为准),且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10万元,并可申办“银鹭英才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培训资金支持
符合条件的人才参加相关部门认可的国(境)外服务外包技术培训,每年可享受一次赴外参加专业培训的资金支持。支持资金为实际培训费的40%,但单次支持资金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服务外包实用型人才
参加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达3个月以上,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按培训费的40%给予补助,但单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元。
从外地来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或本地应届大学毕业生进入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1年,从第二年起,给予每人每月400元人民币住房补贴,期限3年。
申报时间:2021年5月起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经办处室:服务贸易处
联系方式:0592-2855877
六月
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
技术、管理人才个税奖励
奖励标准
自享受政策首年度起,连续申报3年,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享受奖励。
申报时间:2021年6月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集成电路、软件与信息服务业;
电话:0592-2896830
市科技局:生物产业;
联系电话:0592-2022858
市文发办:文化创意产业;
电话:0592-2893780
市文旅局:旅游产业;
电话:0592-5371912
市会展局:会展产业;
电话:0592-2859839
市金融监管局:金融服务产业;
电话:0592-2660996
市交通局:现代物流产业;
电话:0592-2660627
市农业农村局:现代都市农业;
电话:0592-2892303
市海洋发展局:海洋经济;
电话:0592-5396372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平板显示、光电产业和计算机与通讯设备产业。
电话:0592-5380140
以上为受理单位相对分工,对产业领域存在交叉的,人才可依意愿选择申报途径。
外资招商人才奖励
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且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给予企业员工以下鼓励:
税收优惠
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万元及以上的员工,按其缴纳的上述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年纳税额8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50%;年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纳税额超过8万元至25万元(含)的部分,补贴比例为75%;年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100%。补贴期限不超过五年。
购房政策
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及以上的非厦门户籍员工,可以参照本市户籍人员条件在厦购买商品住宅。
落户政策
员工在该企业服务满3年并已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落户本市。
申报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经办处室:外资促进处
联系方式:0592-2855808
旅游会展产业人才
对入选“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的
领军人才
享受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申办金鹭英才卡,每年度一次性申领最高3万元培训经费补助。
高级人才
享受最高55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申办银鹭英才卡,每年度一次性申领最高2万元培训经费补助。
申报时间:2021年6月起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经办处室:人事处
联系方式:0592-5371912
金融人才
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
对现有的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奖励100万元;对引进的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奖励200万元。
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
对现有的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奖励80万元;对引进的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奖励160万元。
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
对现有的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奖励40万元;对引进的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奖励80万元。
申报时间:2021年6月起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经办处室:行业发展处
联系方式:0592-2660996
七月
台湾特聘专家(专才)
台湾特聘专家
入选台湾特聘专家的,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期限最长5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其中特别优秀的,生活补贴标准可提高至每人每年30万元,累计最高150万元。
台湾特聘专才
入选台湾特聘专才的,按用人单位所支付年薪的25%给予生活补贴,每年最高12万元,期限最长5年,累计最高60万元。
申报时间:2021年7月起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经办处室:职专处
联系方式:0592-5399278
九月
教育事业人才
安家补贴
对2021年8月新入职的外省籍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审核发放第一年安家补贴,每人10万元。
申报时间:2021年9月至10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经办处室:人事处
联系方式:0592-2135597
青年“双百”
奖励标准
对入选“青年双百人才”的
青年杰出人才
给予50万元/人
青年创新创业人才A+类
给予30万元/人
青年创新创业人才A类
给予20万元/人
青年创新创业人才B类
给予10万元/人
以上都是一次性拨付。
申报时间:2021年9月
责任单位:团市委
经办处室:青发部
联系方式:0592-2020208
十一月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
经费补贴
20万元/人,分4次发放,每次5万元
申报时间:2021年5月、11月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经办处室:职专处
联系方式:0592-5399278
常年受理
柔性引进人才
引才补贴
符合条件的按总额的2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
租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地高层次人才标准申请租房补贴,
在厦累计工作3-6个月的,按补贴标准50%兑现;
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按补贴标准的全额兑现。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经办处室:人才处
联系方式:
0592-5863071(思明)
0592-5722049(湖里)
0592-6681976(集美)
0592-6896226(海沧)
0592-7225173(同安)
0592-7889631(翔安)
0592-2135579(教育)
0592-2048870(卫健)
12333204887-(技术)
0592-5110071(市局)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
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硕士研究生
3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双一流”或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本科生
2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厦门本地高校应届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
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经办处室:人才处
总咨询电话:12333
市人才局:0592-5396591
火人炬局:0592-5380085
思明区局:0592-5863067
湖里区局:0592-5751783
集美区局:0592-6281669
海沧区局:0592-6051626
同安区局:0592-7108028
翔安区局:0592-7889631
市教育局:0592-2135597
市自贸委:0592-5626720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0万元 / 家
省创新实践基地
60万元 / 家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经办处室:职专处
联系方式:0592-5399278
该文章来源于互联网,非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5925111002)
返回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