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批准的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也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服务的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乡镇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单位。代理的内容也从单纯管理档案发展到包括代办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在内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
◎分类:
从人事代理的对象来看,可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
从人事代理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角度划分,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人事档案管理为依托的基础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
二是以人才中介为基础的服务代理,主要包括委托招聘、人才推荐、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
三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事务代理,或社会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规划、职业设计、人事诊断、人事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开发等。
◎人事代理对象:
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
1、为委托方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并协助委托方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认识管理方案等。
2、为委托方管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自费留学、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和独生子女手续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证明资料。
3、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
4、为委托方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张组织活动。
5、为委托方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
6、为委托方代办人才招聘业务,提供人才供需信息,推荐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聘用人员合同签证。
7、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岗位培训,并协助委托方制定培训计划。
8、根据委托方要就,开展人才测评业务。
9、代理与人事管理相关业务。
◎作用:
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企业人事管理事务的社会化。一些不属于企业人事管理的社会事务,如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离退休管理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各个方面的体制改革,这些事务必须社会化,以减少企业负担。
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人事管理事务的专业化。企业的所有的活动都要求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收益,人事代理通过专业化的、优质的人事事务服务,满足了在竞争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有些人事事务如果由企业自己承担,远不及由专门人事代理机构承担成本低、效果好。
人事代理有利于企业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发展人事代理,将有利于企业形成科学的、较为规范的现代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意义:
企业可以从烦杂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经营和市场开发中去。
企业与代理公司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从而避免企业因劳动政策不熟悉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
有极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服务,使企业能更好的进入良性运作当中去。
与政府职能部门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为劳动者、企业、政府机关架起沟通桥梁。
推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克服“小而全”、“大而全”重复建设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弊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
人事代理制度也促进了人才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对单位的依附管理,畅通了企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的渠道。在这种用人机制下员工增加了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促进他们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为单位创造更大的效益。